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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网页版登录:徐州中院发布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工作白皮书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3-30 18:45:52点击:

  建筑、房地产行业不仅是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更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需求密切相关。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案件,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促进形成优良法治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展现了人民法院的责任和担当。

  2019年以来,徐州中院坚持以推进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专业化为抓手,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与保障民生为目标,以司法审判体系制度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纠纷和服务法治社会的职能作用欧宝网页版登录,不断提升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本次发布《2019-2021年度徐州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工作白皮书》,详述徐州法院近三年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举措,提炼纠纷成因并梳理法律风险,并相应提出化解风险的对策与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徐州中院自2019年进一步调整审判职责分工,确立由民四庭专职审理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纠纷。民四庭基于对全市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受理情况、案件类型、案件特点的充分调研,根据庭内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专业特长及案件审理的实际需要组建了三个专业审判团队,在均衡合理分布案件的基础上,实现每个专业审判团队均有相应业务侧重,在专案专审的基础上,促使法官审有所专、审有所精,促进审判水平进一步提升。

欧宝网页版登录:徐州中院发布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工作白皮书(图1)

  通过邀请行业专家授课、组织干警实景学习、召开审判条线工作例会、举行建设工程法官沙龙等形式,多元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条线干警的专业化审判能力,以沟通交流促进知识理论研讨,不断提高法官综合素养。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出一批有理论、重实干、经验足的“专家型”法官,有效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

  确立“基层法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疑难法律问题主动提请中院研究、中院加强常规业务指导及不定期组织业务研讨”两大方针,善于结合“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欧宝网页版登录,借助“法官会议”“条线例会”“审判信息月报”“业务问答及审理指南”四大载体,及时对全市两级法院审判实践中的涉众型、重大敏感、新类型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

  围绕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实际情况及短板弱项,科学开展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为主抓手、以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为关键点、以细化审判节点控制及责任为着力点在内的多项工作措施,近三年徐州中院妥善审结各类建设工程和房地产5306件,陆续清理超长期案件近百件,目前全市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整体呈现出审判效率指标上升、结案增幅大于收案增幅、收结案良性循环的运行态势,审判质效重点指标逐步提升。

  针对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当事人意见分歧大、群体性诉讼案件多的特点,充分利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平台,坚持灵活运用调解的方式最大程度促成纠纷的实际化解,积极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仅以2021年为例,全市法院以调解、撤诉等形式,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各类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纠纷4984件,在诉讼阶段成功化解各类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纠纷6137件,其中包含多起涉“问题楼盘”、涉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群体性纠纷。

  以统一全市范围内类案裁判尺度为重点工作目标,仅2021年,徐州中院民四庭累计召开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法官会议90余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超400件,通过认真梳理、研究、分析并总结各类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疑难、共性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并先后召开4次全市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条线篇发改案件通报、制定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审判业务问答,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权威指导。

  针对建设工程、房地产纠纷案件中事实认定困难、法律关系复杂、专业化程度要求高的特点,自202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要素式”审判工作机制,帮助各基层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提炼要点、归纳事实、提升裁判文书中法律适用的准确度及说理释法的专业度,全面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在具体案件审判尤其是涉及裁判尺度不统一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可能导致裁判结果实质不合理的案件中,注重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强化说理,增强判决的合理性、公正力和透明度。

  重视拓宽司法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对接途径,加大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衔接,形成多元解纷合力。2020年12月,徐州中院与市住建局、市建筑行业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多元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联动机制的工作办法》,搭建了建设工程诉调对接、违法线索移送、专家参审、联席会议等机制,合力化解建设工程纠纷。2021年6月,徐州中院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持续扩充非诉纠纷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释明多元纠纷机制、引导诉前调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开展典型案件公开开庭、集中宣判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成果;近三年内,徐州中院陆续在各类媒体和平台上,围绕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等主题发布典型案例或专题风险提示,提醒房地产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行为,传递公平、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行政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有力助推我市房地产、建筑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立足审判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转变司法审判的被动模式,通过与相关企业结对共建、召开调研分析会、主动深入社区及企业进行民法典宣讲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为营造良好法治舆论氛围,有效防范矛盾纠纷产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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